结合我市2018年5月份职业资格鉴定考务相关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做好2018年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辽技鉴〔2018〕4号)文件要求,根据学校实际工作安排,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 全国(省)统一鉴定职业范围
(一)全国统一鉴定职业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在今年5月针对2017年参加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职业指导人员、企业培训师等5个职业全国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组织进行最后一次补考。
(二)全省统一鉴定职业为:育婴师、劳动关系协调员、安全评价师。在今年5月针对参加健康管理师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组织进行最后一次补考。
二、 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一)上半年全国统考日期为5月19日、20日,
全省统考日期为5月20日。
三、相关职业综合评审要求
(一)企业培训师(一级)、劳动关系协调员(二级)、职业指导师(一、二级)综合评审每人提交3份纸质论文和一张光盘(电子版word文档)形式的电子论文,论文选题范围及撰写格式要求见附件5。电子论文命名规则和格式为:申报职业名称\申报等级\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论文内容严禁涉及考生姓名、报考机构,如发现则取消该考生综合评审成绩。
(二)企业培训师(一级)、职业指导师(一级)综合评审采取论文评审或论文评审+现场答辩的形式;心理咨询师(二级)、企业培训师(二级)综合评审为现场答辩;职业指导师(二级)、劳动关系协调员(二级)综合评审为论文评审。
现场答辩具体场次和时间安排将在考前另行通知,答辩顺序在通知后不予调整。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全国统考职业的考生成绩,在一年内只允许补考提取1次;全省统考职业的考生成绩,在两年内可补考提取3次;
五、相关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本校截止日期:
2018年3月23日至3月25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咨询电话:
0411-39768816;
(二)综合评审论文上交时间:4月27日前;
大连汇成心理咨询职业培训学校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