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 |
等级 |
考试科目 |
题型 |
答题时间 |
答题方式 |
满分 |
所占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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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
职业道德 |
选择题 |
8:30-10:00 |
题卡作答 |
100分 |
10% |
|
理论知识 |
90% |
|||||
心 |
专业能力 |
技能选择题 |
10:30-12:30 |
题卡作答 |
100分 |
80% |
|
理 |
案例问答题 |
纸笔作答 |
20% |
||||
咨 |
二级 |
职业道德 |
选择题 |
8:30-10:00 |
题卡作答 |
100分 |
10% |
询 |
理论知识 |
90% |
|||||
师 |
专业能力 |
技能选择题 |
10:30-12:30 |
题卡作答 |
100分 |
60% |
|
|
案例问答题 |
纸笔作答 |
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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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审 |
论文答辩 |
15-30分钟 |
口头答辩 |
100分 |
100% |
其中:综合评审论文答辩情况如下(大连地区为口头答辩):
1)综合评审由省级鉴定中心组织实施。综合评审时由3~5名评审专家组成,设主席1人,主持答辩工作。配秘书一名,负责答辩过程的记录工作。
2)答辩文章内容评定
答辩文章是指考生提交的案例报告1个,个人分析报告或研究报告1个。
考生提交的两篇文章的内容部分共占综合评审成绩中的40分,每篇文章各为20分。按综合评审委员会中每位成员评定的成绩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考生文章内容部分的成绩,每篇文章的评定成绩必须达到以下两条标准:占综合评审委员会总数2/3以上的委员评分合格(≥12分);平均分合格(≥12分),方可参加答辩。
3)答辩的主要程序和要求
答辩人简要报告文章的内容,时间不超过10分钟。
答辩委员进行提问,答辩人当场作答,答辩时间不超过20分钟。
考生两篇文章答辩部分的成绩占综合评审总成绩中的60分,每篇文章各为30分。由综合评审委员会中每位成员评定的成绩进行算术平均得出综合评审成绩,每篇文章的评定成绩必须达到以下两条标准:(1)占综合评审委员会总数2/3以上的委员评分合格(≥18分);(2)平均分合格(≥18分),方能算作合格。
合格标准:
1)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三级、二级鉴定均包括理论知识综合考试和实际能力考核两项内容。二级鉴定还需参加综合评审。
2)理论知识综合考试和实际能力考试采用闭卷笔试,考试题目从题库中随机提取,按标准答案评分。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3)二级心理咨询师需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审成绩计算方法为:
综合评审成绩=文章1内容成绩+文章1答辩成绩+文章2内容成绩+文章2答辩成绩
综合评审部分原始配分为100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其中,考生提交的两篇文章的内容部分共占综合评审成绩中的40分,每篇文章各为20分。按综合评审委员会中每位成员评定的成绩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考生文章内容部分的成绩,每篇文章的评定成绩必须达到以下两条标准:占综合评审委员会总数2/3以上的委员评分合格(≥12分);平均分合格(≥12分),方可参加答辩。
答辩的成绩占综合评审总成绩中的60分,每篇文章各为30分。由综合评审委员会中每位成员评定的成绩进行算术平均得出综合评审成绩,每篇文章的评定成绩必须达到以下两条标准:(1)占综合评审委员会总数2/3以上的委员评分合格(≥18分);(2)平均分合格(≥18分),方能算作合格。
4)以上单项成绩合格者,成绩保留1年。